首次申請教練証書規則
1. 2013年4月1日起,本會重新接受會員首次申請教練証書;
2. 申請者必須年滿21歲;
3. 申請者必須已學習葉問系詠春拳滿五年或以上,並已學懂三套拳套,包括小念頭、尋橋、標指;黐手(盤手及過手)以及木人樁法全套;
4. 申請者需由其師傅舉薦,而其師傅必須是本會會員及持有本會的有效教練証書;若其師傅已過世,則最少由二位同門師兄弟姊妹舉薦,而其同門師兄弟姊妹也必須是本會會員及持有本會的有效教練証書;
5. 本會需要審核新申請者對以上拳套的準確性及熟練度,因此同時要提交一隻光碟或記憶手指,以MP4格式儲存新申請者示範以上審核項目的過程,而木人樁必須提供不少於4節的樁法示範,經由本會資深之評審團評核。若遇有疑問,本會有權要求新申請者親臨本會接受考核;
6. 本會將於收到申請表計三個月內通知申請者其審核結果;若未能符合水平者,本會會退還所有文件、光碟或記憶手指;
7. 而未能達標之申請者,則需六個月後才可再重新申請;
8. 於2013年4月1日起申請教練証書費用如下:
Ø 本地會員– HKD600.00 (包括中國、香港、台灣及澳門四地)
Ø 海外會員– HKD1,600.00
Ø 上述費用每三年繳付一次
Ø 中國、台灣、澳門及海外會員,需要額外繳付HKD100.00的行政費用
9. 有關申請者提交的個人資料及光碟或記憶手指,同意提供本會作為審核用途;審核完結後,光碟或記憶手指會退回申請人。其它情況本會一概不負責任。
特此通知!
詠春體育會主席 啟
二零一五年八月十日
[修正本二]